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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港湾管理条例

咨询须知
1.心灵港湾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活动的专用场所。非心理教育活动可以在不影响本中心活动的前提下,向本校其他团体或个人开放。
2.心灵港湾各功能室的开放时间为:
心理阅览室:每周一至每周五中午12:00——2:00,承担音乐欣赏、网络资源共享、阅览、心理交流等活动。
心理咨询室:预约开放,承担个别心理咨询、心理放松训练等活动。
心理测量室:预约开放,承担心理测量、心理辅导等活动。
心理活动室:定期开放,承担心理沙龙、团体辅导、心理影片赏析、学生作品展等活动。
心理办公室:随时接待来访者,承担各功能室预约、管理、随意咨询等活动。
3.非开放时间,请提前通过来访、电话、心理信箱等方式向心灵港湾预约使用时间,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4.进入心灵港湾后保持安静,接受值班人员的安排,不追逐打闹或干扰他人、不蹬踩桌椅窗台。
5.进出各功能室须登记,浏览使用须知,遵守各功能室的规定。室内设施如有损坏,请主动赔偿。
6.功能室开放时需敞开房门,离开时关好电源、门窗,恢复室内原状。
7.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对咨询员应真诚、信任,不无故违反咨询协议。
8.使用者如果违反本规则,心灵港湾将停止其本学期使用各功能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