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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八十中学“园丁奖”的计划和设想
一、指导思想
江总书记曾指出:“振兴中华,教育为本;振兴教育,教师为本。”为在我校教职员工中大力宣传: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全身心的投入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为在我校树立“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教师形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我校广大教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的工作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把我校办成人民满意的一流学校,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在我校设立“八十中学园丁奖”。
二、评选条件
授予“八十中学园丁奖”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上,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并在八十中学工作十年以上,在全校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 具有较为扎实的业务功底,自觉更新知识,认真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能够将学科知识与教育理论、现代信息技术等有机结合,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并得到学校广大教职员工普遍认可。
(三)
在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电教软件开发和先进的教学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能够适应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广大师生和相关部门的认可。
(四)
在学校管理上,教育思想端正,坚持民主开放,依法治校,勇于创新,勤政廉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过“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奖励) 的老师及在近三年度至少一次被确定为考核“优秀”的老师,在评选中可优先考虑推荐。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 “八十中学园丁奖”每三年选一次,每次评选3至5名;
(二)
“八十中学园丁奖”的评选程序是:各教研组、年级组、各处室推荐或学校行政会提名;经学校行政会讨论确定候选人选名单;校园网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全校教职工投票选举并取得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学校校务会批准;
(三) 在教师节庆祝会上进行表彰。
四、申报材料
(一) 候选人须填写《八十中学园丁奖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个人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室);
(二) 候选人须上交两年内的有关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创作成果、代表作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三) 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篇幅在2000字左右;
(四) 候选人发表文章的封皮或扉页复印件各一份。
五、表彰与奖励
(一) 荣获“八十中学园丁奖”的教师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八十中学园丁奖”奖杯;奖金人民币5000元。
(二) 对荣获“八十中学园丁奖”的教师, 学校给予拍照摄像 , 照片放大后在校内橱窗中展出并附其先进事迹材料。
(三)通过校园网宣传荣获“八十中学园丁奖”的教师的先进事迹 。
(四)为荣获“八十中学园丁奖”的教师建立专门档案 (包括:简历、照片、录像、先进事迹材料等)。
(五)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上,校长为荣获“八十中学园丁奖”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八十中学园丁奖”奖杯和一次性奖金人民币5000元。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
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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